Saturday, March 08, 2014

Sacraments
Reason #3

Ways We Meet Christ

2014-03-08


教會的七件聖事 -- 天主教教義 - 1210
新約聖事是由基督建立的,共有七件,就是:
  1. 聖洗  Baptism
  2. 堅振  Confirmation
  3. 感恩(聖體)  Holy Eucharist
  4. 懺悔  Reconciliation
  5. 病人傅油  Anointing of the Sick
  6. 聖秩  Holy Orders
  7. 婚姻  Matrimony


教會的七件聖事 -- 天主教教義 - 1210

  • 七件聖事涉及基督徒生命中的所有階段,以及一切重要時刻:
  • 它們產生、滋長、治癒 基督徒的信仰生命,並賦予使命。
  • 這樣,自然生命的各階段與靈性生命的各階段之間,有著某些類似之處。



教會的七件聖事 -- 天主教教義 - 1211


  • 第一章 -- 我們將首先闡明基督徒入門的三件聖事:
    • 聖洗堅振感恩(聖體)
  • 第二章 -- 治療的聖事:
    • 懺悔病人傅油
  • 第三章 -- 論及為信徒的共融和使命而服務的聖事:
    • 聖秩婚姻
  • 感恩(聖體)聖事佔有獨特的位置;它是”聖事中的聖事”


[1] 聖洗  Baptist


    •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若三5)。
    • 為天主教教徒入門聖事,通常由神父主持。按教會習慣,教友的小孩生下八天內就得領洗,成人慕道者則經望教期知道教義道理、要開始實習信仰生活後才領洗,臨終者若情況特殊可由教友代洗。
    • 1210




        [2] 堅振  Confirmation

          • 是主耶穌基督親定的聖事,是堅定教徒信念的禮儀,它賦予人聖事的德能,使人「堅」強不怕外力的攻擊,「振」作精神,克服困難,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
          • 一生只領一次,通常由主教主禮。
          • 堅振是使洗禮恩寵達到完美的聖事,它賜人聖神,使人更深入於天主子女的精神,更堅定地參與基督的奧體,並使我們與教會連繫得更密切,更負起教會的使命,幫助我們以言以行為基督的信仰作證。
          • 1285

          [3] 感恩(聖體)  Holy Eucharist

          •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
          •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 ,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若六53-54)。
          •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建立的,祂使自己真正臨現於餅和酒形態內,成為信友的食糧。
          • 使凡領受這聖體聖事的人,彼此 成為兄弟姐妹,在基督內彼此結合,達到主與人共融的至高境界。
          • 把無酵麵餅和葡萄酒由神父主禮在彌撒中祝聖後即視為耶穌的肉體和血。
          • 教友向神父辦過告解(懺悔)後,或自己認為沒有大罪在身才能去領聖體。
          • 教友領了聖體後,就結合了耶穌的血和肉和耶穌共融為一體,更能得到天主的寵光。
          • 1322

          [4] 懺悔  Reconciliation
          • 『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罪誰人罪,就給誰的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廿23)。
          • 這是耶穌親自立的,祂在升天前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教會,是一種赦罪儀式,使教會能繼續耶穌去尋覓罪人、領導罪人回歸父家的工作。
          • 懺悔應發自信仰的動機。
          • 如果這懺悔是源於愛天主之情,我們稱之為上等痛悔;但若是建基於其他動機之上,則稱之為下等痛悔,若我們因罪遠離了天主,我們可藉這聖事與天主及教會重新修好,獲得罪的赦免,是人與天主間的合好聖事。
          • 1420



                [5] 病人傅油  Anointing of the Sick

                • 是耶穌特別關心病弱、衰老和臨終的人而立的。使領受此聖事的人得到恩寵和力量,在病中常能保持內心的平安,不失忍耐,一心依靠天主的照顧。
                • 只能由神父或主教主禮為垂危病人施行的禮儀。
                • 在病人身上抹聖油,念經文,要病人懺悔幫助他靈魂得救,同時也是祝福禮,病重時皆可執行。
                • 因此,病者的親友有責任通知神父,使患病的教友儘快領受.
                • 1499

                [6] 聖秩  Holy Orders

                • 『莊稼固多,工人卻少,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來收他的莊稼』(瑪九37-38)。
                • 就是修道生升為神職人員的禮儀,是主耶穌基督以特殊方式授給人神聖的權力,繼續祂的訓誨、聖化及服務天主子民的使命。
                • 神品以外 還有修士的聖召;聖召是天主給祂的教會之恩賜。
                • 聖秩聖事的三個等級,即主教司鐸執事皆由主教授予。
                • 神品分七級,神父級為七品。主教級為完滿的七品。
                • 1533




                [7] 婚姻  Matrimony
                • 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十九6)。
                • 是男女二人在基督的愛內,自由地將自己交給對方,願意共同勉力度一個更圓滿的基督徒生活;並在二人的相愛中,傳宗接代,負起教養子女的職責。
                • 由神父為證人的結婚禮,婚配聖事的主體為新郎和新娘兩人。
                • 由於婚姻確立夫妻在教會內生活的公開地位,故此婚禮宜公開舉行,安排在禮儀慶典中,在司鐸和其他證人及信友團體前舉行。
                • 專一性、不可拆散性及對生育的開放皆是婚姻的要素。
                • 天主教教友需在婚前六個月向本堂神父提出申請,以利安排婚前輔導課程及婚配相關事宜。
                • 1601



                References: